区司法局“五学”《监察法》
发表时间:[2018-06-22] 来源: 作者:
自《监察法》颁布以来,区司法局把学习贯彻《监察法》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采取“五学”措施,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是领导率先学。把《监察法》学习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,召开班子(扩大)会集中学习《监察法》,通过认真学习领会,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明确学习意义,确保先学一步,深学一层,为贯彻落实《监察法》做表率。
二是原原本本学。购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单行本下发至全系统干部职工,人手一本,采取集中学、支部学、个人自学等方式,引导干部职工对照《监察法》及其释义原汁原味学。
三是集中授课学。组织科级干部聆听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解读,全面掌握了《监察法》背景意义、主要内容、监察范围、监察机关权限等内容,深刻领会了《监察法》条文内涵,切实依法依纪履职,确保公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。
四是营造氛围学。通过张贴海报、电子显示屏、微信公众号等形式,营造浓厚氛围学习《监察法》。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2018年党风廉政知识测试,把《监察法》知识作为重要测试内容,实现以考促学。
五是融入工作学。将学习《监察法》作为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和年度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,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,坚持学用结合、学思践悟、融会贯通,将《监察法》真正融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我发展、自我提升、自我成长的内在动力和行动指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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