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法委 房山区委社会工委“3+1”模式做好“枢纽型”社会组织管理工作
发表时间:[2013-10-14] 来源: 房山区社工委 作者:房山区社工委
政法委 房山区委社会工委“3+1”模式做好“枢纽型”社会组织管理工作
“3”:即成立党建工作委员会、党组织、明确工作科室。党建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所属社会组织的整体党建工作;党组织负责管理所属协会的党组织和党员发展等工作;科室负责管理相关业务和党建工作。
“1”:即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机制。目前,已确定“枢纽型”社会组织9家,其中区私个协已建立“3+1”党建工作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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